健身舞大妈乐当普法志愿者
作者:通讯员黄绮靖黄薇记者张房耿 发布时间:2013-05-24 来源:中山日报
近日,为申报创建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南头司法所积极协调南头镇依法治镇办和宣传文体中心组建了一支法治文化业余宣传队。队员是从原中心公园广场健身舞队中挑选出25名热心普法宣传工作的离退休“大姐”和“大妈”。他们利用晚上跳健身舞的机会,不定期为群众开展普法活动。据了解,该法治文化业余宣传队将每月在中心公园举办普法活动,活动形式除了每月开展一次法律知识有奖问答,不定期派发普法宣传小册子、宣传单张外,还利用中心公园的文化长廊组织开展“法律知多D”有奖灯谜竞猜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法律素质。